医院抢救危重病患亲属不签字 最高法明确责任界定
2017-12-14 10: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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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3日发布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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